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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到底谁暴力?

    顽石2017     2017-09-01 18:06:57     浏览:0    回复:0    点赞:0
    发帖人:顽石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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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9月1日上午10时30分许,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带领辅警在九杜路涞坊路附近开展违法停车整治时,遭一名违停女性车主暴力阻挠,民警在控制该女子过程中未顾及其手中怀抱儿童的安全,致使女子与儿童倒地。目前,警方已将该女子与儿童送医检查。”

        这是上海松江区公安官方微博发布的信息,回应今天上午在网上疯传的“警察摔抱小孩妇女”的视频。据称松江区警方已经将涉事警察停职并进行调查。松江区警方对此事件的回应速度值得肯定,但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在这一回应中,警方竟然将“暴力”罪名扣在一个抱小孩的女子头上。而涉事民警只是在“控制”中“未顾及”孩子安全。我们应该感慨中国语言之精妙呢,还是该质疑官方措辞的是非混淆?

        相信视频大家都看到了。可以说在野蛮执法方面,松江区这两名警察刷新了网民容忍的底线。而视频中显示的堪称惊悚的事实,与松江区警方回应中“精彩”的表述实在相距甚远。涉嫌违法停车的女人确有阻挠执法的举动,但仅仅限于推了警察两把,而且从警察的身体反应看,这种推搡用力并不大,也不会是太极大师雷雷的化骨绵掌,绝不至于对警察身体造成哪怕一点点伤害。莫非这种举动就算“暴力”?如果我没理解错误的话,松江区警方回应中的暴力一词,在汉语中应该解释为比较强悍的力量。一个抱孩子的妇女,她能强悍到哪里去?

        接下来涉事警察的举动才完美地诠释了什么叫暴力。他用了一个绊子干净利落地将抱小孩的女子直接摔翻在地,致使女子怀中的孩子被甩出去,头部狠狠撞在地上。与此同时,另一名警察骁勇地扑上去,二人合力将女子死死按在地上,并将其反拷。从后续的视频可以看出,警察的这一番举动致使妇女一侧颧骨淤血肿胀。整个过程中,两名警察都默契地做到了对摔飞的孩子不闻不问。这就是松江区警方口中的“控制”和“未顾及”。

        面对这种野蛮执法,很多网友都在破口大骂。气话我就不说了,公道自在人心。我想说的是,之所以这个国家的某些事件引发舆论大哗,不只在于事件本身的恶劣触目惊心,有时也由于对事件的评判和论断让人愤懑难平!特别是来自官方某些说辞,绝不该罔顾事实,私心包庇,混淆是非界限。群众眼睛都雪亮的,欲盖弥彰只会让人民群众失去对公权力的信任,而且极易造成社会面的价值混乱。以此案为例,对于这种伤害幼儿的野蛮执法,怎样的说辞都难以遮掩其罪恶。我在网友的评论中也看到了一些疑似盲人的指责女子的发言。对残疾人的评论我们也该尊重,但这是此案的重点吗?

        涉事警察这次被追责应在意料之中。会不会被开除警察队伍,要看警务督察部门怎么定性处罚了。若从一个平民的角度来看,我觉得这种在执法瞬间“未顾及”人性的警察,很不适合待在警察队伍中,去担负保护人民群众安全的职责。他能为了控制一个妇女,直接把无辜的小孩子摔飞出去,还能有什么做不出的?让这种人当警察来保护人民,我作为人民一员表示毫无安全感。

        而且,仅仅开除是不够的。涉事警察的举动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作为一名执法者,他在摔倒那名妇女时,应该为这一举动对妇女怀中的孩子所能够造成的伤害负责,也就是说他在主观上足够了解他的行为对孩子会造成伤害,可他仍旧实施了这种伤害行为。这是很典型的故意伤害行为。涉事警察的这一举动相当于抓起别人的孩子将其抛落在地。尽管孩子据说并无大碍,但将一个目测只有四五岁的幼儿从一人高处抛落在地,行为的危险性已经涉嫌主观上出于重伤他人的故意。他的这种主观意图是非常危险的,也不应因其伤害“未遂”而被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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